【原创】大厂反腐,如何才能事半功倍?

2024-11-15 10:49

  2010年,阿里巴巴集团成立廉正合规部,被称为“阿里纪委”,在阿里内部履行监督反腐职能,创业元老,阿里巴巴合伙人之一蒋芳被任命为该部门的最高负责人,着力于内部腐败调查,清除不正当的利益输送问题。

  曾传,阿里2012年设立首席风险官,首任首席风险官邵晓锋,刑警出身,获得过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百度也成立了“职业道德委员会”,核心成员是企业内审、检察官、警察等职业的专业人士。

  京东有监察部,,腾讯有专门的反舞弊团队和监察部,还有少有败绩的法务部门,其他各大公司,也有相应的职能机构和部门,这些部门常常独立于其他的业务部门,直接隶属于集团总部,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不必经过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即可直接展开调查,调查上不封顶,并可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汇报。

  对于踩红线的员工,企业是不会手软的,在快递行业中,顺丰、中通、圆通、申通、韵达等多家企业对腐败行为也是绝不姑息,都成立了审计或监察部门,对违法违规的员工进行处理。

  大厂反腐是不计成本,因为任由这些腐败行为继续蔓延,那么企业的未来将岌岌可危。对于反腐,刘强东直言:“你若敢贪公司1万块钱,我宁愿花100万、1000万去追查你,将你送进牢房”。

  有人说,阿里杨伟东的落马,从一定程度上拖累了阿里优酷的整体发展节奏。对阿里影响最严重的是聚划算团体贪腐,当时的情况是,聚划算业务实在太成功,比起该业务对企业的贡献,工作人员的贪腐只是疥癣之疾,在当年背景下,真要查下去,整个业务将遭遇重创。

  马云的决定是:,即便不要这个业务,也要守住阿里的价值观。最终,查处违规员工2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员工7人,时至今日,有人觉得,严查聚划算腐败是马云为数不多的赔本买卖,假如聚划算能够守住团购市场头把交椅,如今估值起码以千亿人民币来计算。

  的确,有时,贪腐人员也是企业的主要高管,业务骨干,为企业的发展立下汗马功劳,其贪的哪点钱,于所作的贡献不能同日而语,甚至是某项业务的创业者,如果查处,可能影响公司的业务,在怎样的情况下,怎么办,是高抬贵手,还是铁面无私,阿里给出了正确答案,如果对腐败姑息纵容,又何来今日的万亿级阿里!

  古人云,“文臣不贪财,武将不惧死”,则国强国兴,反之则离败亡不远,互联网大厂也是如此,纵容贪腐,后患无穷。腐败行为,不但侵蚀着公司利益,也极大损害公司声誉,还会削弱企业的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所以,互联网巨头们一向各出狠招,不遗余力进行打击。

  大厂对涉腐的合作商也不再姑息。可以这样说,腐败的发生,与部分以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合作商不无关系,这就是所谓的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

  因此,目前大厂反腐,对牵涉到的合作商也不再姑息,对于涉案的外部公司,会列入公司黑名单,永不合作。网易就决定对本次舞弊贪腐违法相关的27家公司列入永不合作主体清单。

  还有,大厂员工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腐败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呢?欣喜的是,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强调,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


  随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指出,民营企业贪腐犯罪与国有企业贪腐犯罪同等处罚,这两个红头文件,通过打击犯罪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也是从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大厂反腐主要依赖内外举报,这种被动的反腐方式往往导致资金流失,许多企业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模型识别异常交易和可疑行为,或运用人工智能辅助调查和取证,例如,字节跳动自2017年起建立专用数据库,导入业务数据供监察、审计人员检索,并自动识别风险推送给业务负责人。

  不可小觑的是,有互联网从业者正在用更“高明”的手段来非法获取“酬劳”,比如要求行贿者用比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货币支付赃款,以免被抓住把柄,所以,反腐也需技术含量。

  作为互联网大厂,无论是企业本身,还是对投资人和大众,堵住管理漏洞,推进内部反腐已势在必行,但高强度的反腐洗礼并不能保证一劳永逸,反腐工作必须常态化,并且要持续的,不断改进反腐方式,才能确保企业的良性、公平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预防要多元

  对于大厂反腐,只有决心是不行的,还得有办法,与其在事后重惩,还不如在事前防范,所以,对于反腐,监督是重点,根本在预防,方式是需多元。

  反腐有事前,事中,事后模式,当然,事前是最佳方式,事中也不迟,至于事后,也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事前预防,不仅对公司有利,也是对员工的一种保护。预防为主,防微杜渐,逐渐成为互联网大厂们的新共识。


  为何互联网大厂内部腐败问题屡禁不止?作为一个盈利性的组织,公司必然有对外的经济合作,这种合作又必须借助于雇佣的员工来完成,于是有个人操作的空间,一旦有利益的诱惑,腐败的发生就可能不可避免。

  这也是企业的属性使然,互联网企业由于其信息处理速度快的特点,倾向于实行扁平化管理和短链路决策的权力结构,简化决策流程,赋予员工较大的自主权。员工掌握审核权、规则制定权、流量分配权等关键权力,使他们对第三方经营者具有广泛而直接的影响,而制度又没有跟上,文化建设又不完善,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越是资源集中的地方,越容易滋生腐败。头部互联网企业由于规模庞大,在上下游环节涉及大量资源分配,处在关键岗位的关键员工,掌握着面向商家的规则,有寻租的空间,有条件用流量换利益,部分供应商为了提高自己在众多竞争者中的优势地位,选择通过私下贿赂员工方式跻身于获利行列。

  同时,互联网企业具有贪腐隐蔽性、利用技术规避审查等特点,互联网大厂里有大量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财产,对这些虚拟财产的职务侵占,属于互联网大厂腐败里的新型手段,不容易察觉。

  腐败的发生,证明了这些科技大厂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但这些管理与监督机制的完善,必须符合互联网大厂的运行规律,有的放矢,才能见到成效。

  据说阿里内部有两套纪律规范:一是阿里巴巴商业行为准则,二是员工纪律制度,可能还有其它的制度吧,但是一个负责初审的,刚入职不久的员工,一年受贿近亿元,内部控制肯定有问题,后面的审核在干什么呢?据说这事出了后,在警方的提议与协助下,电商平台重新规划了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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