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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0万烟草项目系统集成,分拣及智能化物流设备招标

  • 采购量 若干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8-01-25
求购详情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约 8300 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相关设备采购项目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科技创新城,松北区规划14路、拉萨路、规划15路、规划11路围合地块内西侧2.3总用地面积为60000㎡,本期规划用地面积为46724.4㎡。设计年配送能力为42万箱卷烟。2.4合同估算价:约8300万元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及相关报关等)、安装、与其他单位配合施工、调试直至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仓储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002)分拣系统及系统整体集成服务、(003)智能化设备集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仓储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采购或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1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2014年至今投标申请人至少须具备1项包含自动化立体库系统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1.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1.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分拣系统及系统整体集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采购或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1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2 近8年(2010年01月01日至今)在国内有物流工程案例,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有效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1.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1.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智能化设备集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格证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采购或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1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2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6年内(2012年01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至少完成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智能化工程的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记录)。

  3.1.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1.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1.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1月22日09时00分到2018年01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2日至 2018年0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4.4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单位介绍信(原件);(2)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承诺(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7)资质证书(三标段,原件及复印件);(8)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0)业绩及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招标四部 1335984873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18年02月1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案时还需提供"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进行电子信息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请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 (http://www. hljcygl.com )下载)。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5年01月10日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3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9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专卖局(http://hl.tobacco.com.cn)、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http://www.tobacco.gov.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电子 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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