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叉车,电动叉车招标
- 采购量 1 台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1-10-13
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特检院采购叉车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1】524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委托,
拟就省特检院叉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HW-2011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叉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 3 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1.6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各一台
四、供应商资格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企业完成过本类特种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3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
4 、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和检测工具;
5 、供应商应提供其所投设备制造商的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应具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
可证》。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单位应接受法定的监督检验。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若是销售代理商的,以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为准。
五、询价采购文件售价
北京时间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0月19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格证明
材料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家生产许可证、公司介绍、售后服务介绍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湖北路
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即可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询价采购文件售价:100元/本(如需邮购,请通过传真方式与联系人联系,邮费每套50元人民币)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年 10 月 20 日 9 时30分前( 8 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00元,请各投标单位于2011年10月20日17:30之前将投保保证金汇入一下帐号:
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19100013425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215888
注:各投标单位递交询价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询价文件一起递交。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 地址: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14楼
2. 邮政编号: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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