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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吨以上叉车招标

  • 采购量 1 台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1-09-07
求购详情

广州打捞局叉车采购项目(GDC-20110906143700001)网上竞价公告

公告日期: 2011-09-07 09:50:36
项目名称: 广州打捞局叉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1090614370000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1-09-07 09:50:36 采购单位: 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
截止日期: 2011-09-13 09:50:36 联系人: 陈玮
送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44号之三 联系电话: 020-34062135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10 天内 联系邮件: cw_gzb@163.com
剩余时间:
备注信息:
资质要求: 1、 竞价供应商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并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条件。 2、货物必须严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供应商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培训,要求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设有正规服务机构的外地供应商参与,外地供应商必须上传在广州本地工商注册的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4、供应商必须在广州地区有要求的规格型号现货,且能提供现场现货备查,能在成交结果公布后十天内完成交货安装。 报价的叉车必须质量稳定且为行业内知名产品,制造厂家必须为国家大型企业,且从事叉车专业制造满四十年,提供工商税务等企业经营时间凭证;同时应获得国家免检称号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并上传,否则为无效竞价。 5、供应商报价的叉车能享受原厂及时保修,报价所使用的叉车制造企业必须在广州设有正规的售后机构,即制造企业在广州本地有工商注册,上传制造企业在广州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证、代码证。同时上传制造企业为我单位提供详细售后的方案并加盖制造企业公章。 6、供应商必须及时交货,否则视为无效竞价,并追究责任。 7、竞价供应商应上传上述各项资质文件,未严格响应上述各项要求的均为无效竞价,如上传文件过大,可发送至采购人邮箱。 8、竞价供应商未严格按照交货时间等各项要求完成项目,不能提供并要求的各项资质文件,均视为扰乱政府采购秩序,将提请中央采购中心取消竞价供应商网上竞价资格。 


采购商品列表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本描述
叉车(6吨) 台 1
叉车(8吨) 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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