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招标
- 采购量 1 台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2-08-01
求购详情
组织部门:企业管理部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2.5T 电动叉车3台;2.5T电动夹包车2台;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8月13日 13:15以前
开标时间: 2012年8月13日 13:30
投标有效期:45天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1 、 2.5T 电动叉车3台;2.5T电动夹包车2台;具体要求要见《电动夹抱(叉)车技术要求》。
2 、工期:由投标人根据自己能够完成项目的最短的时间提报。
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承兑30%;发货前通过与验收时付30%;安装验收后付30%;质保金10%一年期满时付清。
二、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 项目报价及制作工期,并含投标具体配置的明细报价,加盖公章。
2. 如有投标的技术方案和商务条款偏离标书规定的,须按以下格式制作偏离说明: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差异内容 |
差异说明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具体内容 |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其它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公司介绍材料。含近三年的主要业绩及服务承诺。主要业绩中时间最近的前十项要提供供货合同首尾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文件一式3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不得手写,否则作为废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必要条件。
2. 招标文件无需购买,我公司免费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3.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中标后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
4. 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万元,在该行业内应有较好的业绩,有承担该项目相应的资质和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设备的实力。
5. 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的有关费用。
6. 投标人需缴纳10000元现金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的基本账户中转出。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退回,中标人签订完合同后退回。(在招标人处有债权,且余额在1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可以以上述债权做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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