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招标
- 采购量 1 台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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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济南卷烟厂烟叶醇化库一期一阶段项目叉车招标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招标编号:JY2012015 报名时间:2012年 4 月 23 日—2012年 4 月 27 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21 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济南卷烟厂烟叶醇化库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61450m2烟叶醇化库、3570 m2库区管理用房和相关配套设施: 1、3栋片烟醇化库,单幢建筑面积20598 m2; 2、库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570 m2; 3、南大门,建筑面积91 m2; 项目总建筑面积65450 m2。 本次招标货物主要用途为烟叶醇化库烟箱(烟箱尺寸:1136*720*725 毛重量:215.5Kg)装卸运输、库内搬移以及与生产车间来往投料运输烟箱的装卸、运输。运输路线及区域为外来烟箱卸货,通过货梯运至库内不同楼层区域存放;库内存储烟箱倒垛移库;库内存储烟箱再运至相距800米之内的生产投料车间。厂内库区及库内为柏油马路和水泥地面。主要运输通道建筑层净高为库内一层大门4050mm、分库区内卷帘门2900mm、管理用房充电间门高2350mm;货梯主要参数为轿箱开间门高2500mm;进深3400mm。电梯门宽2400mm;额定载重量5000 Kg;充电间配置电源为380V 50Hz。请投标单位自行勘查现场,投标货物满足现场工作环境。 3.招标范围 3.1标段一:叉车器具(招标控制价245万元),设备明细详见下表:
3.2标段二:牵引平板车12节(招标控制价15万元)。每节平板车承载能力要求≥2000Kg,与电动牵引车配套使用,工作及停放环境为室外。
3.3说明:标段一和标段二可同时投标,分别报价;也可投标任意一个标段;允许同时中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标段一制造商其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代理商其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投标标段二其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代理商其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万元。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能力; 4.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参与济南卷烟厂烟叶库一期一阶段项目叉车采购招标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应有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附件十)。 4.3投标人(制造商、代理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4投标人在济南市或山东省必须设有正规服务网点(携带网点的营业执照备查)及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维修操作证》)(携带证书备查); 4.5投标人投标产品须为进口品牌(独资或合资); 4.7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4.8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需提供一份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9本次招标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4.10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3、4.4、4.5条仅限标段一。 5.供货周期 中标单位自合同签字并盖章生效后,供货周期不得超过75日历天(其中,电动牵引车供货周期不得超过150日历天)。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 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楼21 层 联系人: 苏老师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 0531-66776619 电 话 : 13156108410 9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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