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招标
- 采购量 1 个
- 地区 全国
- 时间 2011-12-02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NJHW-110937 - 1
南京地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及配套设施采购所需特种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内部招标项目立项审查表
项目名称: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及配套设施采购 项目地点: 南京市
公告标段名称: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及配套设施采购 招标数量:
10 台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内容及规格:
特种设备;
二、 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一)资格审查的基本要求
1、申请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申请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安装许可证(起重机械);
4、申请人应具有近2008年以来相同产品的销售业绩;
5、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6、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7、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基本要求
1、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隶属关系。
2、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没有签字或盖章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01日至2011年12月0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现场报名地点: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010室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1年12月01日至2011年12月0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领取地点: 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010室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1-12-08 12:00
七、 其他说明
一、招标采购内容及数量
1、设备的供应:
(1)门式起重机: 2台
双梁门式5t跨距30m有效起升高度9m双边有效悬臂各5.5m门式起重机。
(2)桥式起重机: 8台
QD型(QD型表示双梁标准小车卷筒钢丝绳式)20/5t跨距20±1m有效起升高度9m桥式起重机,计2台;QD型(QD型表示双梁标准小车卷筒钢丝绳式)10/3.2t跨距20±1m,有效起升高度9m桥式起重机,计4台;LD型(LD型表示单梁电动葫芦)5t跨距20±1m,有效起升高度9m桥式起重机,计2台。
(3)安装配套设备
起重机的配电设备:组合式滑触线约430 m(3条),包括滑触线安装及其附件。
起重机轨道设备:860 m钢轨(每条约 144 m,共 6 条),包括安装及鱼尾板、扣件等其它附件。
供货时间:2012年元月中旬前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2、服务:负责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测、监造、出厂检验检测、包装、运输、装卸、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
二、时间安排
资格预审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1日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有效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7日,在上述时间段内,申请人以传真的形式报名;
2、2011年12月8日上午9:30-12:00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相关原件送达时间。
3、招标时间待定,招标人会以书面通知入围投标单位。
三、资格预审入围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入围方式采用合格制,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申请人为合格申请人。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一) 申请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概况(格式见附件2的表1)
第二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安装许可证(起重机械)、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证明、经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第三章 企业完成2008年以来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及配套设备的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格式见附件2的表2)
第四章 拟派的项目机构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的表3)
第五章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第六章 企业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以上申请书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 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人可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申请文件格式,如实填写后,装订成册,采用胶装的形式,禁止采用打孔塑料拉条及其他形式装订。
申请人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证明材料除外),送达人员应随身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其单位身份的证件,并于规定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至下述地址,逾期不予接受。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2010室
邮编:210008
联系人:顾文立、陈令稳
电话:025-51892060
传真:025-5189206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的同时,申请人应携带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和公证处进行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起重机械)(证书原件)、《财务资信证明》
2、所列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所有须查验的原件均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其复印件。
招标人可能会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招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人做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招标人在完成资格预审后,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把投标通知函送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并入围的申请人。入围申请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应以电传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通知;未入围申请人招标人将电话通知。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地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区小行路158号
邮 编: 210017 邮 编: 210008
联 系 人: 丁劲松 联 系 人: 陈令稳
电 话: 025-51896128 电 话: 025-51892060
传 真: 传 真: 025-5189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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