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体制性成本亟待降低

来源:经济参考报 | 2011-08-23 11:19

  知情人士日前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中央高层最近正密集关注降低流通费用一事,并向各部委、各行业协会及权威研究机构广泛征求意见。

  流通费用引起中央密切关注并非偶然,除与当前的通胀形势有关外,还表明流通费用居高不下已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全局和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说,尽管我国物流费用逐年有所下降,但下降速度较慢。2001年至2010年10年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 D P的比率只降低了1个百分点,总体上仍比发达国家8%―10%的水平高出1倍左右。

  据介绍,流通过程由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共同组成。仅以物流为例,物流费用包括:运输费用(约占54%)、保管费用(约占34%)和管理费用(约占12%)。

  “目前,流通费用高企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宋则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从全球看,“成本挤压”的重点,正在从余地越来越有限的工农业生产环节向流通环节转移。

  他指出,这种局面使原来理解的工农业产品生产时间和生产成本发生了急剧的结构性变化,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已经被流通时间和流通成本所取代,并导致流通成本在单位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中所占比重,已平均达到50%-70%甚至更高,从而成为扩大内需、增进消费的新障碍。

  至于流通费用居高不下的原因,宋则认为,其总根源是政策和体制不合理。拿运输成本来说,“过高的过路过桥费,约占运输成本三分之一左右。”

  贺登才说,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配送车辆不能合法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随时面临违规罚款的风险。名目繁多的罚款、检查和不当收费,已成为加大物流费用的主要推手。

  税收负担重也是一项政策方面的原因。如土地使用税,2007年1月1日起修订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将税率普遍提高两倍。

  在贺登才看来,其用意是促进土地集约、节约使用,但物流企业用地具有公益性质,不加区别地高额征收土地税,特别是有的地方按照最高限征收,一次性增加几倍甚至十几倍,极大地提高了物流企业的运营成本,严重削弱了企业盈利能力,这些负担最终都会转嫁到流通成本当中去。

  贺登才透露,国内一家物流集团设在内蒙古的一家下属企业,2010年营业收入只有473.6万元,但土地使用税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元上涨到12元后,年缴纳土地使用税一次净增11倍,由原来的15.3万元增加到184.5万元,仅此一项就占营业收入的39%,该企业由上年盈利变为当年亏损103.8万元。

  尽管针对流通费用攀高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已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

  专家表示,降低流通费用应从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四个方面入手,并有待相关主管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细化政策。

  “合理的流通费用,即有经济原因的流通费用要千方百计地降下来,这主要是通过企业自身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技术进步、内部挖潜等实现。不合理的流通费用,即由于体制、政策不合理而发生的费用就应坚决剔除,"十二五"期间的主攻方向应该是降低流通领域的体制性成本。”宋则说。

  以饱受争议的高速路收费为例,宋则建议,长期拥堵的高速路段应无条件取消任何收费,临时拥堵路段也应停止收费,实行动态精准化管理。

  “用户使用高速公路付费是因为得到了高速服务,而如果付费得到的却是低速甚至严重拥堵的服务,不但不应该收费,而且应得到相应的赔偿。”宋则说。(本文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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