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假德邦一审判赔百度9万
专家:需找到更多有效方式惩治造假
“被告假冒他人商标进行经营,对原告提供的平台造成不利影响,应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日前,因伪造授权文件,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德邦物流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一下简称假德邦)赔偿百度公司九万余元。
去年4月,有自媒体指出百度平台的“德邦物流”广告线下并非真正的德邦物流,同时,百度接到了十余个网友对该公司的投诉,网民们称送货人并非真正的德邦物流人员,且存在加收费用、运输包装破损等情况。由此形成网友讨论的热点,认为百度在审核假德邦的企业资质上存在问题。
财经网从接近此案的人士处了解到,百度平台接到投诉之后,2018年4月21日下线了“假德邦”的相关推广信息,并对网民进行赔付。同时,百度公司联系了真正的德邦物流,并就“假德邦”提供的授权材料向德邦物流进行求证。德邦物流在2018年5月3日回函反馈: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从未授权“假德邦”在百度进行推广,“假德邦”向百度公司提供的授权材料均系伪造。
据此,2018年5月15日,百度公司以合同违约、损害网民权益给百度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将“假德邦”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期,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德邦物流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赔偿百度公司九万余元。
针对网友在搜索平台遇到假冒信息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达睿咨询首席分析师马继华认为,针对此案百度方面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但是他也认为一次判决的胜负不能解决搜索信息造假的根本问题,需要百度找到更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来惩治造假行为。
百度方面也向财经网表示有推广意图的商家在百度上注册进行推广,有一道必须的程序,就是要与百度签订“服务协议”。双方约定:“商家应当向百度提交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保证店铺有开展经营活动的主体资质和行业资质,否则百度有权与商家终止合作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对百度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如商家网站因存在假冒、欺诈、相关信息涉嫌违法等行为并由此导致与其发生交易的网民遭受经济损失,百度在向投诉网民先行赔付后,有权向商家追偿。”
马继华认为,百度既然为网友提供了先行赔付的维权方案,那么网友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就应该积极捍卫自身权益,一方面争取平台的先行赔付,同时也可以让造假的商家付出应用的代价。如果能形成用户-平台-商家的闭环管理,这也是非常好的手段,打假就得靠提高作假者的成本,当骗子入不敷出或无法覆盖成本的时候,造假才会真的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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