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现特殊区域货物无障碍流通

来源:中国交通报 | 2005-09-16 09:36

  日前,上海海关对特殊区域间海关监管货物的调拨和流通试行“一体化”管理,将上海市各特殊区域视为一个监管区,通过“特殊区域间货物调拨管理系统”,按照区内监管办法办理区间货物流通手续。降低了企业的物流、运营成本,有效提高了企业物流效率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目前,已实现货物调拨一万余批,总值超过40亿美元。

  上海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负责人告诉笔者,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实现“一体化”管理之前,当加工区内企业得到订单后,往往需要从国外购买原材料,存入企业自有仓库,既占用空间,又浪费时间。实现区域联动后,与国内企业长期合作的国外供应商,可事先将原材料运至保税区内仓库存储,加工区内企业一旦需要,随时可到保税仓库提取,既实现了 “零库存”,又大大缩短了从下订单到获取原材料的时间,为迅速进行加工生产,按时完成合同创造了条件。此外,出口加工区企业能随时对保税区里的进口原材料和零件进行检测,若发现不符合要求,随时可向国外供货商提出更换,而不必像从前那样,为已进口到加工区的“问题”原料难以退运而烦恼。

  不仅如此,区域“一体化”管理还对货物调拨实行“一次申请,电子备案,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简化了企业报关手续,提高了物流速度。据了解,“区域间货物调拨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前,区间企业调拨货物,须分别在拨入地和拨出地海关完成进、出口报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环节多、耗时长。系统投入使用后,企业只需将预调拨货物的电子信息一次输入系统,完成申请备案即可按需进行货物调拨,调拨时间从原来的24至72小时缩短至2至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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