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物流企业发展

来源:宁波日报 | 2005-09-19 09:57

  今后,宁波市物流企业的单个物流项目将有机会获得政府补助。为推进宁波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日前出台了《宁波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即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物流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物流中心、物流项目、物流信息化及物流高新技术应用项目等建设,优先资助宁波市重点物流企业及通过国家标准认定的2A(含2A)以上的物流企业。

  物流业引导资金资助范围包括:物流信息化项目,包括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物流中心公共信息系统、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物流中心内物流企业的仓储系统、自动分拣系统、无人搬运系统等物流高新技术应用项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物流项目;现代物流推进和人才培训等。符合资助范围的各物流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补助。

  在补助金额方面,《办法》规定: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中心公共信息系统项目的补助,原则上在项目实际总投资的50%以内确定;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的补助按项目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建)的30%以内确定;物流中心内物流企业的物流高新技术应用项目的补助,按实际总投资的20%以内确定,单个项目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项目中的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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