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流通业比较
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 2005-09-04 14:30
法国作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高度重视流通服务业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重视流通立法工作,抓紧构建现代流通法律体系
法国流通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健全,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这些法律法规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一是制订于1810年的《商法典》。《商法典》是法国规范商业活动的根本大法,经过不断的修改完善,管辖范围涵盖了生产、流通和服务业的所有领域,既规范政府的流通服务业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职能权限,也规范企业的具体商业经营活动。其他流通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从发展变化中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依据《商法典》的主要精神和原则而制订的。二是规范商业网点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鲁瓦耶法》、《拉法兰法》、《城市团结与更新法》及一系列法令、政令等。三是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法律法规。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消费法典》、禁止低价倾销行为的《加朗法》、《关于确定实施〈商法典〉第四部分有关价格自由化与竞争条件的政令》(2002年4月30日第2002—689号政令)等。四是规范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是规范烟草、酒类、成品油等特殊商品流通的一系列以出台时间和编号来识别的法令、政令和部颁文件,内容庞杂,但成体系。 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受“重生产轻流通”等思想的影响,流通管理机构又经常调整变化,国内流通领域立法严重滞后。要尽快研究起草商品流通根本大法《商品流通法》,以及《批发市场法》、《零售商店法》、《无店铺销售法》、《代理商法》等规范市场主体和规范商业行为的法律法规及市场调控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理顺政府流通管理职能,构建新型流通管理体制
法国政府在维护自由竞争原则的前提下,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比较多,仅商业领域的各项审批就有100多项。中央对大区和各省实行上下垂直的经济贸易管理体制,比较注重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有效地保障了政令畅通,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市场经济发展障碍难有滋生发展的土壤。
经济财政工业部是法国最庞大最重要的政府综合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宏观经济监测、预测、调控和行业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生产与流通、内贸与外贸、财政税收与海关等经济贸易事务。目前,在经济财政工业部里内贸管理职能由商业手工业服务业总司、竞争消费反欺诈总司等几个内设机构各司其职。
法国市场中介组织非常健全,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协会组织,分工细致,在行业内外都有较大影响力。工商会作为接受政府管理的公共服务组织,是法国最重要的市场中介组织,是地方经济权利的代表机构,履行企业登记注册、咨询服务、教育培训和重要商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职能。工商会由企业家选举的代表组成,每个工商会都有自己管辖的区域。法国现有工商会183个。成立于1803年的巴黎工商会是法国和欧洲最大的工商会组织。
长期以来,我国流通管理体制处于内外贸分割、生产与流通脱节的状况,中介组织不健全、作用发挥得不够,从根本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的客观要求,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要进一步理顺政府流通管理职能,形成以商务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协调配合,内外贸统一、生产与流通有机结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要积极发展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发挥好中介组织的作用。
协调发展
大型流通企业与中小流通企业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它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又是优势互补,不能相互取代的。法国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障就业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采取了许多保护扶持措施;又重视发挥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在带动生产、稳定物价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其合理有序发展。
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法国政府的推动下以大型超市为主业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发展迅猛。大型超市以规模大、商品种类齐全、价格低廉而得到消费者的青睐。
但大型超市的发展,也带来许多中小商店的倒闭,影响社会稳定。为了引导大中小流通企业协调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大型商业设施的审批,严格控制大型商店的过度发展,保护扶持中小流通服务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目前,《鲁瓦耶法》、《拉法兰法》等对商业网点的设立规定了详细的审批要求,在法国凡新建、改建和扩建营业面积300平米以上的食品商店及1000平米以上的非食品商店均须由政府进行审批,超过6000平米的商店还需要进行民意调查。法国各省都要制订商业网点现状图,作为重要决策依据。法国国家商业设施规划委员会及省级商业设施规划委员会负责具体审批管理工作。各级商业规划委员会不是政府机构,委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全国商业设施规划委员会由法国经济财政工业部负责组建,由四名政府成员及四位经济界人士组成,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该部商业手工业服务业总司商业设施规划处。省级商业设施规划委员会由工商会、手工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所在市镇的市长或镇长、省议会、省内人口最多的城市的市长共六名成员构成。除通过法律法规来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外,法国政府还通过一系列的财政税收政策实现抑大扶小的目标。
目前,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工业化进程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趋势增强,市场竞争加剧,就业压力增大。一方面,我们要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力争在5至8年的时间内,培育出15至20家拥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内外贸结合、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初步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另一方面,又不能忽视大型商业设施特别是大型综合超市发展对中小流通企业的“杀伤力”,要加快商业设施建设立法步伐,搞好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控制大型商业设施的无序发展,避免过度竞争。同时,也要高度重视促进中小流通服务企业的发展,健全服务体系,鼓励中小流通服务企业进行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注意保护好发扬好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传统流通服务业的品牌、服务和技术优势,放宽市场准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流通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和领域,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减缓就业压力。
加快流通方式创新,推进流通现代化
法国政府站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拓国际市场、保护和扩大法兰西文化影响力的战略高度,非常重视流通方式创新,推进流通方式和商业业态的多元化、协调发展。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法国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无店铺销售、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和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专业超市、便利店、折扣店等不同业态发展很快。据经济财政工业部介绍,目前法国连锁经营的规模和水平居于世界第四位(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加拿大),全国有720个连锁公司,3.3万个连锁店铺,店铺数每年新增1000多家。2002年连锁店铺销售额达到340亿欧元,约占零售及服务业营业总额的8.5%。法国超市发展已达到相当水平。当前,特大超市基本处于饱和状态,每千人拥有超市营业面积已达到280平米,电子商务在法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1999年法国电子商务销售额仅为2亿欧元,2002年已达到20亿欧元,预计2003年将达到40亿欧元,约占法国零售及服务业营业额的1%。目前,法国每8个人中就有1个人利用电子网络进行购物和消费活动。一些大超市如家乐福也在积极拓展电子商务业务。法国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管理工作,1994年就成立了数字经济部际联系机构,该机构在法国经济财政工业部的每个内设机构中都有联系人,主要负责监督电子商务活动和参与者的行为,跟踪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目前,法国拥有6-200名员工的中小企业的82%已具有上网链接能力,员工超过200名的企业上网率已超过95%。欧盟对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制定了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国统一执行欧盟的有关规定。同时,法国政府重视推动传统流通方式和业态的现代化,积极推动中小流通企业进行集中联合采购,共创商品和服务品牌,进行松散式的经营联合与合作,通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帮助一些小的商店购买维持正常营业所必需的现代化设施。 推进流通现代化,是我国扩大开放、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超市、便利店、专业店、折扣店、专卖店等多种业态,合理发展适度规模的购物中心,积极推广先进流通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
要对流通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法国政府对流通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并形成规范的制度体系。一是法国于1972年设立了商业手工业服务业企业扶持税。该税专门针对营业面积超过400平米的店铺征收,2003年以前税率是营业额的千分之一,2004年以后提高到千分之三。这项税收过去每年可以收到10-12亿欧元。主要用途:中小企业人员安置费。用于帮助安置中小企业失业和退休的从业人员。商业手工业企业基金。用于帮助小商店维持营业和改造、搬迁等。从而保证了乡村乃至城市小区商业服务业网点的存在和发展,既扩大就业,也满足人民的消费和社交需要。二是法国对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进行补贴。每年用财政拨款对改善农产品运输、储备、加工及销售的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补贴,包括修建道路、码头、仓库(含冷库)和市场等基础设施,此项补贴占农业补贴的25%,设施较差的地区可达30%-50%。三是通过特定的税收、公共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政策安排,为工商会等中介组织提供经费来源,通过工商会等中介组织对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教育培训、资金补助等特殊的扶持政策。四是对没有雇员的特小商业服务业企业提供营业补贴,或由政府出面购买一部分商业服务业网点,无偿提供给有一定商业经验并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去经营。以此,来扩大就业,满足小规模的社区或农村的消费需求,避免一些具有法国民族文化特色的小商业服务业企业或社区商业网点的消亡。五是政府为加油站进行现代化改造提供财政补贴。1985年以来,国家通过各种中介机构,为加油站进行现代化改造、环保改造等提供补贴,已经累计达到1.6亿欧元,基本上每年补贴1000万欧元,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我国财政税收政策对流通服务业的支持十分有限。2002年在国债技改贴息专项中设立流通现代化专题,拿出部分贴息资金支持流通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强企业信息化和物流设施建设,效果很好。但2003年流通现代化专题没能列入国债技改贴息专项。今后仍有必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大财税政策对流通服务业发展和流通现代化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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