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物流专项规划为地方政府政策制定指明方向

2011-07-21 15:20
  2011年3月14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3部委联合发布了《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 (商商贸发 [2011]67号) (以下简称 《专项规划》)。该规划属于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发 [2009]8号)(以下简称 《规划》)确定的专项规划之一,也是引导和推动我国商贸物流发展的第1个专项规划。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商务部委托,参与了《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现就本人了解的一些情况对《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以及理解和落实等问题,谈点个人的想法。
  
  一、 《专项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专项规划》是我国商贸物流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以下简称 《规划》)的配套文件。其出台背景,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这是落实国务院 《规划》的要求。2009年3月10日,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商务部会同供销总社等有关部门制定商贸物流专项规划。”商务部作为国务院商品流通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的要求牵头组织《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属于国务院交办事项,也是一项重点工作。
  
  第二,这是我国商贸物流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商贸物流发展很快。城乡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商贸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配套能力不断增强;商贸物流服务主体迅速成长,先进物流服务方式推广速度加快;商贸物流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各种支持和配套政策日臻完善。同时,我国商贸物流整体水平不高,物流效率偏低,难以满足商贸服务业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因此,《专项规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三,这是商务部工作的重要成果。商务部十分重视商贸物流发展,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改发〔2008〕53号)。2009年,商务部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作,首批评审命名了46个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这次由商务部牵头,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专家开展研究,征求地方商务工作主管部门意见,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出台《专项规划》,也是商务部推动商贸物流工作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专项规划》首次对商贸物流的概念作了明确定义:商贸物流是指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商贸物流属产业物流,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的意义在于:构建高效、安全、通畅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有利于促进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流通产业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与繁荣;有利于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为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 《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商务部等三部委发布的《专项规划》共分五大部分:一、发展现状;二、面临的形势;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四、重点工作;五、保障措施。全文分设24个小标题,共约7000字。
  
  《专项规划》在全面分析我国商贸物流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商贸物流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应用为支撑,通过健全法规,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完善标准,优化布局,引导和鼓励企业物流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商贸物流服务的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不断完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增强商贸服务企业竞争力,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和全社会物流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专项规划》按照国务院《规划》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商贸物流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一套与商贸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效通畅、协调配套、绿色环保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形成城市配送、城际配送、农村配送有效衔接,国内外市场相互贯通的商贸物流网络,引导和培育一批能够适应商贸服务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商贸物流服务主体,较好地满足城市供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进出口贸易等物流需求。规模以上连锁超市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农村“万村千乡”农家店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60%,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商品配送率达到80%以上;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运输率分别提高到20%、30%、36%;立体仓库的总面积占仓库总面积的40%;物流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着提高;商品库存周转速度明显加快,流通环节物流费用占商品流通费用的比率显着下降。《专项规划》的核心内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根据商贸物流发展需要,适应新变化,探索新思路,立足新起点,服务新需求,着力于完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增强商贸服务企业竞争力,着眼于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和全社会物流效率,从而达到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三、 《专项规划》重点工作解读《专项规划》是一个引导性、方向性的规划,共提出网络布局、基础设施、服务主体、模式创新、科技应用、典型示范、绿色物流、应急物流和国际物流等九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商贸物流网络布局。提出了以服务于商贸服务业和居民消费为目标的城市配送体系,城乡一体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工业制成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大宗商品跨区域运输的城际配送网络,以及适应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贯通全球的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布局要求。
  
  (二)加强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的建设重点主要有:服务于大中城市、商贸业聚集地、大型批发市场、进出口口岸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服务于连锁零售、万村千乡工程等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商贸型物流园区的建设和改造;传统仓储向现代物流配送中心转变工程和商贸物流公共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提高商贸物流专业化、一体化服务水平。支持的重点有:完善物流配送功能,发展统一配送,提高连锁企业物流配送精细化水平;支持商贸服务业与物流业对接,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有机结合;鼓励创新物流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发展共同配送;支持品牌生产企业与物流企业密切合作,建立专业化的城际和国际物流配送网络;支持家电、服装、医药、烟草、图书、汽车、钢材、散装水泥、再生资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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