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进铁路体制改革,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地方铁路网与国家铁路网衔接协同机制,优化铁路接轨、过轨、清算管理规则。加大对航空货运空域时刻资源支持力度。优化航空货运安检流程,创新拼装模式。积极发展无人机配送等商业化应用。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深化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9.提升市场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完善货车生产改装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货车一致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车辆检测、检验等环节责任,严厉打击套牌挂车。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网络货运经营管理制度,强化联合监管。
10.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和便利化水平。鼓励发展国际中转、货物集拼、内外贸同船等服务。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加强海关、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和交通等单位跨部门联动,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推动内地与港澳地区检测认证规则对接和结果互信互认,深化实施内地与港澳地区非公约船舶安检协查机制,推动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开展检验检疫、船舶电子证书国际合作。
五、加快培育新动能,推进技术性降本提质增效
11.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制定多式联运数据共享清单,推动经营主体加强数据交换共享,稳步推进交通物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制定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电子证照清单和应用管理规范,加快推进“跨省通办”。
12.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智慧物流创新发展。加快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枢纽等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开展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和通行试点。统筹加强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协同衔接。有序推动自动驾驶、无人车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示范应用。
13.大力提升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研究开展双挂汽车列车运输测试。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布局建设专用换电站。推动建设一批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换电站、充电停车位。加快提升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车船清洁化水平,加快水上运输装备大型化、标准化。深入开展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推动建立交通物流领域碳资产管理和碳排放核算机制。支持高铁物流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落实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六、加强要素资源保障,推进综合性降本提质增效
14.持续推进交通物流减税降费。继续落实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试点企业可为符合条件的道路货运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推动实现物流领域电子发票全覆盖。持续抓好已出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规范集装箱堆场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查处借优势地位不合理收费。
15.加大交通物流用地用海资源供给。加强物流通道、综合枢纽、铁路专用线、港口码头等重点项目用地用海用岛要素保障。支持交通和仓储物流用地以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支持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规划建设高速公路中转货运场站和物流中心。鼓励依托城市铁路场站、公路客运站、城市公交首末站等拓展快递收发分拣和城市配送等服务。
16.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物流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交通物流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动产质押贷款业务。
七、支持企业提升运营效率,推进经营性降本提质增效
17.提升交通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民生消费、汽车制造、跨境电商等物流供应链一体化创新发展。加快培育平台型、综合性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提升多式联运、库存管理和分销配送、通关清关等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建设专项试点。
18.打造创新型国际化领军企业。提升工程物流、医药冷链、危险品等专业领域物流服务能力,打造一批交通物流专业化、精细化企业群体。支持国际交通物流上下游企业加强战略协作,加快“走出去”步伐。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切实抓好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各项工作。交通运输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部省联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