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盘的标准问题,由来已久,争论也很大。主要焦点在于两点:其一是采用什么规格,其二是采用几个规格。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见仁见智的事情。但更加重要的是要理解背后的逻辑,才能做到对标准的准确理解,并灵活应用于实践。本文就说说这方面的问题。
关于托盘的标准化,ISO最早于1961年就颁布了第一个标准版本。建议采用3个尺寸:800mm*1200mm,800mm*1000mm,1000mm*1200mm,后来几经修订,推荐尺寸也在不断变化。到了1988年,ISO颁布了一个国际标准《联运通用平托盘 主要尺寸及公差》(ISO6780:1988),推荐了4个规格:1200mm*1000mm,1200mm*800mm,1219mm*1016mm,1140mm*1140mm。这一标准沿用至今,并在2003年进行修订,增加了2个规格(表1):
表1:ISO6780:2003 洲际物料搬运平托盘 主要尺寸及公差
我国的托盘标准,最早是1982年颁布的《联运通用平托盘 主要尺寸及公差》(GB/T 2934 :1982 ),到了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直接引用了ISO6780:1988标准。2007年,由吴清一教授主持修订的版本,是第一个针对我国国情的标准,即《联运通用平托盘 主要尺寸及公差》(GB/T 2934:2007)。在这一标准中,经过大量的调研和探讨,仅保留了2个ISO的尺寸,即1200mm*1000mm和1100mm*1100mm,并建议优先采用1200mm*1000mm规格的托盘。2024年,这一标准将再次修订(尚未批准颁布),将增加了1200mm*800mm规格尺寸。ISO的标准演变,显然是参照了各方的现实情况及基本诉求。最早的规格,主要是考虑欧洲的实际使用情况,以1200*1000和1200*800为主,后来考虑到美国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英制48in*42in和42in*42in两种规格,再后来,随着日韩的加入,1100mm*1100mm和1140mm*1140mm规格。当然也考虑了国际海运集装箱的尺寸2330mm的因素。这可以看成是国际贸易促成的结果。
标准是历史演变的产物,反映的是历史演变过程中人类的认知和诉求。国家内部的联运是一回事,而在洲际联运过程中,各国寻求一致的标准是至关重要的。从ISO的演变可以看出,标准的制定,仅仅反映出主要工业国在输出产品时所遵循的由内而外的标准。最早是欧洲,然后是美国的加入,最后是日、韩的加入,标准随之改变。ISO无法协调各国的利益诉求,各国又不想主动放弃习惯做法,于是,就出现了众多的规格,甚至公制和英制混杂的现象。
但有两点是明确的:其一是,每个国家所遵循的标准还是比较单一的,如欧洲主要是1200*1000以及1200*800,美国主要是1209*1016以及1016*1016(对应英制48*42和42*42),而日韩主要采用1100*1100以及1200*1000规格;其二,每个国家其实并没有实现绝对的标准化。很多标准之外其他尺寸还在不断出现和使用,并且占据很大一部分比重。
相比欧美,我国经济起步较晚,所以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最开始基本上是以欧美标准为参考的,总体上缺乏自主性。GB/T 2934:2007之所以意义重大,就是因为我们终于明白了托盘标准制定的意义所在。即标准是为我国的国民经济服务的,不存在为某个集团服务,也不存在单纯为外国服务。大道至简,对托盘来说,越少的规格,其适应性越高。越多的规格,只会增加混乱。我国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明确采用公制和放弃英制的战略方针,因此,有关英制的规格,就不应该成为标准,正是基于这一点,有关英制的规格也就从一开始就排除在我国托盘标准之外。标准的制定要关注对外贸易和对内循环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诉求往往并不一致。如何协调,并不容易。因为外部的世界千变万化,我们无法照顾到每一个国家和地区。因此,以我为主,寻求最大公约数的策略才是正确的选择。1200*1000规格正是基于这一原则确立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对每个企业来说,如果产品是销往某个固定的国家或地区,完全可以采用定制化的方式。这是标准所允许的,也是企业需要灵活掌握的。
一个具有颠覆性的思维方式是,托盘标准的制定不是要托盘去适应某种产品,而是要促进未来的产品设计去适应托盘。从这个意义上讲,采用唯一的规格尺寸,是托盘标准的不二选择。令人欣慰的是,GB/T 2934:2007已经做到了这一点。之所以还保留了1100*1100规格的托盘,可以视作为照顾日韩和东南亚等国家的基本诉求(尽管现在看起来没有什么必要,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却是完全合理的一种选择)。但优先选择仍然是1200*1000。
或许有人会问新修订标准加入了1200*800的合理性问题。我个人觉得,按照GB/T 2934:2007的思路,将1200*1000建议为优先选择,再列示几种ISO的规格尺寸或其他规格,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也是在与世界交流中一种策略。其本质是照顾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现状和诉求,给国内企业提供参考。但在国内的循环体系应用中,则只能采用唯一的规格,就是1200*1000。否则,更多的规格只会增添管理的难度和实施成本,这与制定标准的出发点是背道而驰的。
北京伍强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研究生毕业后于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院工作多年,历任计算机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物流工程部副主任,市场二处处长,副总工程师等职务。1999年获教授级高工职称,2002年受聘北京交通大学客座教授,2013年兼任北京物资学院人生导师。现任北京伍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物流标准化委员会管理与技术分会副主任,中国重机协会物流与仓储装备分会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
主要研究方向: 起重运输机械、物流机械产品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有限元分析;2 物流中心与配送中心总体规划;3 物流中心关键设备计算机优化;4 物流中心库存管理系统(WMS)和控制系统(WCS)研究开发;5 物流中心动态仿真系统研究。
主要荣誉和著作论文: 获原机械工业部优秀青年论文特等奖一次;2 获原机械工业部科技成果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3 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4 发表各类科技论文60多篇,参与编写科技图书3本(部)。5 在1991年提出“二次惩罚法”优化设计理论,并成功应用于离散型优化系统6 在2005年 提出建设“合适的”物流系统理论。7 在2008年提出评价物流系统先进性的12项指标。8 获2013年度中国物流技术年度人物奖。